一、由教职工个人申请认领并填写《新乡学院2018年文明家庭创建认领表》(个人);
二、各部门认领创建文明家庭的比例要达到部门教职工总数的70%以上,部门组织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填写《2018年文明家庭认领汇总表》(党总支)
四、各党总支并于2018年11月20日前《新乡学院2018年文明家庭创建认领表》(个人)、《2018年文明家庭认领汇总表》(党总支)报送文明办(A11-303),同时电子版发送邮箱xxxywmb@126.com
五、文明办将组织检查组对认领家庭进行复查抽查,复查抽查比例不低于认领的20%。对于复查抽查不合格的文明家庭,取消认定资格,所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写出情况说明,并承担相应责任,予以全校通报。经文明办认定的文明家庭予以公示颁发奖牌和证书。
附件1:新乡学院2018年文明家庭创建认领表(个人)
附件2:2018年文明家庭认领汇总表(党总支)
文明办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