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4—2015学年,全校各单位和广大师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以文明河南建设为统领,以形成“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社会风尚为目标,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两创两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把我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为连创省级文明单位夯实基础,将在全校范围开展2014—2015年度“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明单位
校内各单位按照《新乡学院文明单位评选标准暨考评管理实施办法》(院党字[2010]34号)积极申报,各申报单位需要报送2014—2015年度文明创建工作总结。
本次文明单位的评选,分为党政教辅和教学单位两个大组(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2015年换届后新成立的部门暂不参评。
二、文明教师(职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新乡学院文明教师(职工)评选标准》组织开展文明教师(职工)评选工作,严格审查、认真把关,按照本总支总人数的10%积极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申报人员需要填写《新乡学院文明教师(职工)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保存,另一份由单位盖章后交校文明办保存。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评选申报(2015年9月14日—9月18日)
各申报单位要写出文明单位申报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在9月18日前报送到校文明办(行政楼四楼406房间,联系人:郭老师,电话:3682576),同时电子版发送到Email:xxxywmb@126.com
2.实地考核(2015年9月19日—9月21日)
按照文明单位评选标准的要求,在各单位对照条件申报的基础上,校文明办协同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校爱委会、纪检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工会、计划生育办公室、语委等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核。
3.展示汇报(2015年9月23日)
经过实地考核后,将各单位综合得分进行排名,每个大组前六名作为校级文明单位候选单位。两个大组的12个候选单位要在第一会议室向评委会进行多媒体展示汇报,评委会根据各候选单位汇报情况进行投票,确定每个大组前三名共计6个单位为校级文明单位。
4.评选公示(2015年9月24日—9月26日)
校文明办向党委会汇报文明单位和文明教师(职工)的评选情况,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后,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5.评选表彰(2015年9月30日前)
在公示结束后,学校将对评选出的文明单位和文明教师(职工)进行表彰。
四、相关说明
1.将单位和个人在评估工作中的表现情况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推荐文明教师(职工)时,要向工作在教学一线的教师、职工倾斜。
3.对于不积极创建文明单位的部门,将取消该单位年度文明个人的参评资格。
4.文明单位和文明教师(职工)的评选由文明办组织评选,文明班级和文明学生的评选由学生处和团委按照班级和学生人数的10%的比例参照评选标准组织评选(不包括2015级新生),于9月23日前将评选结果报文明办,同时电子版发送到Email:xxxywmb@126.com 由文明办统一进行表彰。
新乡学院文明办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