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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乡市“以考促学 以讲带学 以研助学 以效验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10-15 17:55   审核人:

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乡市“以考促学以讲带学 以研助学 以效验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各大型企业和大专院校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现将《新乡市“以考促学 以讲带学 以研助学 以效验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

新乡市“以考促学 以讲带学以研助学 以效验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入心入脑,使各级党员干部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以考促学、以讲带学、以研助学、以效验学”,着力解决学习表面化程式化问题和理论脱离实际的问题,以学习的高质量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和经济发展高质量,为实现中原更加出彩增光添彩。

二、主要任务

(一)以考促学

通过考试测验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理论知识。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以考促学制度,把考试测验作为促进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基本途径,科学组织考试,严肃考风考纪。

1.考试对象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包括:市级领导干部和市直单位、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等。

2.考试重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省、市中心工作等内容。可根据考试对象,进一步明确考试内容的侧重点。

3.考试方式

(1)统一考试。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等部门,适时组织部分党员干部集中测试。

(2)抽查考试。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等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每年不定期地对有关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进行抽查考试。

(3)提问考试。利用召开会议、举办报告会、开展调研等机会,领导干部通过随机提问的方式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测。

(4)自主考试。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等,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员干部的理论测试,考试情况要及时向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报备。

(5)党校考试。党校学员在党校各类主体班结业或毕业

前,由市委党校组织专题考试,考试结果计入个人结业或毕业档案。

同时,组织、人事部门要抓好任职考试、转岗考试、业务考试等。

(二)以讲带学

通过开展宣讲,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更深入、系统、全面地进行理论学习。各级各部门要将以讲带学作为促进理论学习提升的重要途径,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讲活动。

1.宣讲重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全市中心工作,各项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做法等。

2.宣讲主体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市委宣讲团成员、“微党课”宣讲队员、青年理论宣讲专家、专家学者、先进典型人物等。

3.宣讲方式

(1)集中宣讲。采取举办专题讲座、召开理论研讨会、上党课等方式进行集中宣讲。

(2)实地宣讲。深入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社区、军营、项目建设一线等进行现场宣讲,与广大党员干部面对面进行沟通交流。

(3)融合宣讲。各级领导干部在召开会议、座谈会、研讨会时,结合实际工作,把党的创新理论融合其中进行宣传讲解。

(三)以研助学

“研”包括调研、研究、研讨等形式。各级各部门和党员、于部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多种方式深入调研、深化研究、开展研讨,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1.“研”的内容

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细落小落实、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和重大部署、党的建设、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郑新融合发展、招商引资、城市建设、乡村振兴、县(市、区)中心工作等内容,广泛开展调研、研究和研讨活动。

2.“研”的主体

市级领导干部和市直单位、县(市、区)、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等。

3.“研”的方式

(1)深入调研。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分包联系点等开展实地调研,了解基层工作情况,每年撰写一篇高质量调研报告。

(2)深化研究。各级领导干部要围绕中心工作、重成难点问题等深化专题研究,积极在各类刊物、报纸上刊发理论研究文章。

(3)开展研讨。各级各部门以召开研讨会、点评会等多种形式,对党的创新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等内容开展学习研讨,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思路和举措。

(四)以效验学

以年度考核结果、工作实绩大小、干部素质和能力高低等来检验学习效果。各级各部门要将学习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动力,以学习促进工作提升,以实际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成果。

1.以年度述学考核结果检验

将日常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述学考核的重要内容,按一定权重计入整体述学考核成绩,并对全市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进行排序。

2.以工作实绩检验

将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等的综合考评成绩和单项考评结果作为检验学习效果的重要依据之一。

3.以干部素质整体状况检验

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结合“敢担当转作风 争一流”活动,将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和干部队伍整体状况作为检验学习效果的重要标准。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要将加强学习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工作。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承担起抓好理论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职责,不仅要带头学习,而且要带动班子和党员干部学习,从严从实抓好学习。

(二)以上率下,广泛参与

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自觉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层层示范、层层带动。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的宣传力度,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良好效应。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

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以考促学、以讲带学、以研助学、以效验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并将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督查、年度考核内容,对学习型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学习不积极、学习成绩落后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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