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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017-04-05 11:58   审核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各项任务,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59号)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新乡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支持和鼓励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思想政治工作的先进经验,为不断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不懈努力。

二、奖项设置

新乡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奖项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三、评选对象及名额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参评对象为学校编制内独立的正处级单位。每年度表彰6个单位。

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学校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党委、党委机关和各基层党组织长期(一年以上)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党政干部、辅导员、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课专职教师和心里健康教育教师。每年度表彰30人。

四、评选条件和标准

(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和标准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教职工理论学习安排,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2.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59号)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健全的思想政治工作机构、科学规范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较高素质的思想政治工作者队伍和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理论成果。

3.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有效的活动载体,经常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鼓舞士气、理顺情绪、振奋精神、构建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4.注重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思想基础。高度重视教师、辅导员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培养,积极对学生开展马克思主义教育,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学生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落后思想文化侵袭。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现象,有突出的道德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本部门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领导班子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做斗争的;本部门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集体越级上访造成重大影响的;违反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等基本国策的。

(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条件和标准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素养,有较强的政治辨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并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高的政策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深受师生的信任和尊重。

3.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拓展工作途径,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认真解决师生中的思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4.在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方式、方法上,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取得突出理论成果,并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5.年度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五、评审与奖励

1.新乡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每年评选一次,由部门申报,基层党组织负责推荐,党委宣传部组织评选,在全校进行表彰。

2.申报思想政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须提交材料:《新乡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新乡学院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表》一式3份,同时报送单位、个人先进事迹材料(限3000字)1份,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验后原件退回)。

3.新乡学院思想政治工作评选获奖单位和个人,由党委授予其相应的荣誉称号,颁发奖励证书。


附件:1. 新乡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新乡学院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表

中共新乡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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