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如果反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这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极端重要性。在总结这些年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我们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第一,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这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是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保证和社会文化基础。要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兴国之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章,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
第二,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监督、关口前移,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要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规范权力行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进一步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积极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重视巡视成果综合运用,提高巡视工作水平,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的监督作用。要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
第三,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切实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制度建设,加强国家廉政立法,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法律制度体系。
第四,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办腐败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有效防治腐败的重要手段。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案件,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厉惩处,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