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工作,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引领带头作用,让新时代文明建设落地生根。
7月13日下午,新乡学院校宣传部副部长毛群英、文明创建科科长李想和新乡学院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者一起走进红旗区洪门镇关堤村开展《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讲。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教研室张艳主任进行授课,关堤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参加活动。
张艳主任告诉大家本次《条例》制定是以法治引领文明创建,以法的形式鼓励和支持善行义举,结束和惩戒不道德、不文明行为,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执法依据和法治保障。并且对《条例》中的文明行为做出详细列举。大家对此纷纷展开激烈地讨论和深深地赞同。
通过此次宣讲活动开展,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要把遵守文明行为落实到行动中,争做文明市民,传递正能量,共同建设美丽文明新乡,同时也推动我校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常态有效开展。
(文明办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