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新乡学院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院党字〔2022〕80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校新媒体运营管理,压实运营责任,经研究决定,开展全校各单位新媒体平台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校内各基层单位、师生社团等以自身名义开设并运行的各类网络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QQ公众号、工作/官方微信群、抖音、快手等短视频账号、今日头条账号及APP移动客户端。
二、年审办法
本次年审实行“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须对本年度内本单位运营的新媒体平台发布内容、运营管理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评,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一个平台一张表”原则,如实填写《新乡学院新媒体年审表》《新媒体负责人承诺书》,并精准填报《新媒体基本信息汇总表》(相关表格可从文末附件下载)。
各单位完成上述表格报送后,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项工作组对各单位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核验。对年审中发现问题的新媒体平台,党委宣传部将出具书面整改通知,反馈至所属(挂靠)单位;未经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新媒体平台,一律暂停运营,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关停。
三、具体要求
1.新形势下,新媒体是筑牢网上舆论阵地、掌握舆论主导权的关键前沿,肩负着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讲好校园故事的重要使命。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新媒体运营管理及本次年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指派专人统筹推进,确保年审工作全面覆盖、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2.《新乡学院新媒体年审表》《新媒体负责人承诺书》《新媒体基本信息汇总表》须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于1月12日12:00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图书馆南楼1105),电子版以“单位名称+新媒体年审”方式命名,一并发送至xxxyxcb@126.com。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3682576
党委宣传部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