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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016-03-24 11:16   审核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内外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各部门及广大教职工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对内凝聚人心、对外展示形象,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精神动力,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组织评选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努力将这项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师生、改革创新的总要求,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会议精神为主线,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丰富全体师生精神文化生活,聚集正能量,为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文化力量。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全校正处级单位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是:工作满一年以上全体教职工

先进单位名额:6

先进个人名额:15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部门领导重视新闻宣传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有专人负责。

2.各单位撰写的关于本单位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新闻稿件在校内外媒体(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不含本单位网站)刊登数量较多,反响较大。能主动向新闻中心提供新闻报道线索和素材,做好学校重大新闻的宣传报道工作。

3.积极支持配合校内外有关采访报道工作。

4.没有重大负面新闻报道及漏报重要新闻事件发生。

5.单位网站建设特色鲜明、内容丰富,信息更新及时,重视新媒体平台建设。

(二)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新闻宣传工作。

2.业务能力强,掌握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的基本知识技能,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工作成效明显,能够紧密围绕学校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积极报送新闻报道素材,参与新闻宣传工作。

4.年发稿数量较多,稿件质量较高,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责任差错现象。

四、评选办法

1.根据上述评选标准,各单位自行申报。先进个人由各二级单位按照1-2名推荐上报。

2.凡申报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均应认真填写申报登记表,并经单位确认盖章之后于330日前统一报党委宣传部办公室,申报材料均一式二份。

3.学校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由学校统一进行表彰。

  附件:1. 2015年度新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申报登记表

22015年度新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登记表

        中共新乡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6323

 

中共新乡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63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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