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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文明教师、文明学生和文明班级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06-18 09:23   审核人: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以“创建文明单位、创建文明班级、争当文明教师、争当文明学生”为载体的“两创两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巩固我校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根据本学年文明创建工作的安排,决定在全校开展2012—2013学年文明教师、文明学生和文明班级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校内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包括合同制)均可申报“文明教师”。

各院系符合条件的班级和学生均可申报“文明班级”和 “文明学生”(不包括2013届毕业班和毕业生)。

二、具体安排

1、申报办法

各党总支(支部)按照符合条件的人数的10%进行集中申报“文明教师”(具体名额见附件2),文明办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各院系按照现有班级数、学生人数的10%申报“文明班级”、“文明学生”。

2、申报材料

“新乡学院文明教师申报表”、“新乡学院文明班级申报表”、“新乡学院文明学生申报表”(附件3-5),表格请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

文明教师、文明学生和文明班级的名单汇总表,要求:Word文档,字体为四号,宋体。

3、报送时间

各总支(支部)请于6月27日下午6点前将相关材料报文明办(行政楼四楼B01-0406),报送材料同时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名单汇总表电子版至:xxxywmb@126.com 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3682576

文明办将对申报的教师、学生和班级进行审核,报请校文明委对获得荣誉称号的教师、学生和班级予以表彰。

三.组织领导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文明教师、文明学生和文明班级是学校文明委授予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只有获得校级 “文明教师”、“文明学生” 和“文明班级”称号者,才能参加河南省和新乡市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先进的推荐评选。

各总支(支部)要本着“深入、持久、扎实、提高、创新”的原则,充分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以申报活动为契机,把人人争当“文明教师”、“文明学生”与创建校级文明单位结合起来,与学校开展的其他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我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向深层次、高水平发展。

                              文明办

                           2013年6月18日

 

 

附件1:新乡学院文明教师、文明班级、文明学生标准

附件2:2012——2013学年文明教师申报名额

附件3:新乡学院文明教师申报表

附件4:新乡学院文明班级申报表

附件5:新乡学院文明学生申报表

附件【2013文明教师、班级、学生标准及申报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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