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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度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7-04-05 11:49   审核人:

各党总支、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思想政治工作,根据《新乡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院党宣字〔2016〕3号)文件,决定在全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2.认真填写《2016年度新乡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1)、《2016年度新乡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

3.申报以党总支(部门)为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2月24日上午十二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地点:党委宣传部(行政楼四楼406房间)

联系人:武 敏 联系电话:0373-3682576

中共新乡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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