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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工作职责
2021-11-19 15:23   审核人:

党委宣传部是学校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是负责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主管部门。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学校对内对外宣传、校(院)党委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以及普法教育等工作,负责校报、新闻中心、宣传橱窗等校内宣传思想舆论阵地的日常工作。

党委宣传部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传达执行上级组织和校党委的有关决议、决定和指示精神。

二、负责全校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宣传工作,提出和制定党委中心组、基层中心组学习计划以及全校师生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负责各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资料的征订工作。

三、负责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与督查。

四、负责全校师德师风建设。

五、负责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六、负责学校网站主页新闻、校报、宣传栏、微博微信等宣传阵地的管理使用工作,搞好学校日常宣传摄影、图片展览等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学校的对外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的友好往来,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

八、负责调查全校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

九、负责规划指导校园文化建设。

十、协助马克思主义学院做好“两课”建设,抓好形势政策课的宣传工作。

十一、负责校内刊物的审查和管理。

十二、负责校内通讯员的培训与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党委和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及时向党委汇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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